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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一线高技能人才可直接落户
发布时间:2013-3-21  阅读次数:683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
   《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试行办法》)的实施细则在市人保局网站上公布。市人保局同时就 《办法》的相关内容作出解答。

   此前,上海公布了《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》。按照“高层次优先”和“重点产业和领域优先”的思路,《试行办法》着重强调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,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,即11类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。但对于其中部分人员的身份如何界定,《试行办法》并未作出明确说明。

   在此基础上,《试行办法》的实施细则正式出台。

   针对此前用人单位对于 “重点产业和领域”、“紧缺急需人才”如何界定的疑问,市人保局表示,目前本市的重点产业和领域主要聚焦国家确定的金融、航运中心建设重点领域,本市先进制造业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,以及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九大重点领域、总部经济等优先发展产业和重点支持项目。对于这些重点产业和领域紧缺急需的各类优秀人才,本市将予以优先户籍引进。

   同时,“紧缺急需人才”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本行业、产业发展的需求,结合人才的学历、经历、专业、岗位等综合情况予以确定。

   《试行办法》提到了“高技能人才”也是直接落户的对象。对此市人保局表示,这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、工种的技能人才,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(高级技师),或者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(技师)且获得国家级或者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、国家级技能竞赛金、银、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。

   《试行办法》所称“本市文化艺术、体育、传统医学、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行业专门人才”,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,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,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。

   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工作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。根据细则中规定的申办流程,由市人保局指定的初审机构、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。初审合格的,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。审核通过的,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无异议的,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《准予迁入证明》就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。整个流程需要60个工作日。

   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,视情节轻重,暂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,并将失信信息纳入诚信记录。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,由公安部门依据原审批部门作出的撤销审批决定及时注销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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