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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编制了国家采购师职业标准,2005年11月正式推广实施。对从事采购行业人员实行“资格化”管理,是对采购人员管理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提高采购人员本身的业务素质水平,同时按照采购师职业资格标准,来整治现有的采购队伍,以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,使采购人员的操作技能技术更加趋于正规化、规范化。 采购师资格证是国家对从事采购工作的人员的充分承认与肯定。其可作为招聘录用、考核晋升、岗位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国务院办公厅与2009年4月10日发布了【国办发(2009)35号文件】明确提出: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,对采购单位、集中采购机构、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,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。集中采购机构要建立内部岗位标准和考核办法,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,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操作水平。随着取得证书人员的逐渐增多,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已是采购从业人员的必然趋势。
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证书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,它通过国家法律、法令和行政条规的形式,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,由政府认定和授权机构来实施,在全国范围内通用,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的国家证书。我国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是从50年代开始形成的传统的八级技术等级制度基础上,经过多年的演变发展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和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确立的。从94年起,我国就开始试行新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,并通过立法在《劳动法》(95年)、《职业教育法》、《职业资格证书规定》、《职业技能鉴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上确定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法律地位和政策保障。
2006年4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第十一批职业标准,采购师列居榜首。
目前采购人才已被列为国家十二类紧缺人才之一。市场对专业采购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,但是采购教育在国民系列教育中几乎一片空白,因此人才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。
该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,是采购行业唯一国家法定证书,权威性极高,全国通用。
《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》明确提出: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“先培训,后就业”、“先培训,后上岗”的规定,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。
采购师证书作用:
1.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,作为优秀技能人才证明,是晋升求职的必备条件,并载入个人档案,与薪酬挂钩;
2.可获免税政府津贴、每月涨退休金等方面政策奖励;
3.也是境外就业、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;
4.证书实行统一编号,全国通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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