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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传来消息,我省已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今后山西省将在采购单位、集中采购机构、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涉及政府采购队伍中,推行从业人员职业准入制度。
山西省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与行政机关的分离,并明确职能职责,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进行。同时,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、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,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,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,对采购单位、集中采购机构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。